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1 月 9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178502 號函辦理。
二、本案申請期間:即日起至 113 年 2 月 16 日下午 5 時止。
三、為利學校得以推動中長期閱讀教育規劃, 113 學年度調整申請方式如下:
(一)申請二學年度執行計畫:倘 110 學年度至 112 學年度連續三皆獲補助之學校,得申請二學年度執行計畫,不受閱推教師是否連續三年同一位教師之限制。
(二)申請一學年度執行計畫:若非上開學校,得申請單學年度計畫。
(三)為鼓勵各校踴躍申請,旨揭計畫不設限申請校數。
四、經費補助說明:
(一)一般學校經費申請上限:國小為一學年新臺幣(以下同) 16 萬 4,000 元;國中一學年 18 萬元。
(二)偏遠(含特偏、極偏)學校經費申請上限:國小、國中皆一學年 20 萬元。
五、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一)提案申請表頁數上限為 10 頁,並請詳閱「申請注意事項」及「經費編列原則」,計畫申請相關表單如附件。
(二)申請資料上傳:審查送件檢核表、提案申請表(內含經費概算表);申請資料上傳網址: https://forms.gle/qhX8kisp4xcUoLAp7 。
六、本案如有疑問,請洽安南區長安國小教務處廖宏儒主任(電話: 06-2569914#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