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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詩婷 - 學務處 | 2026-04-16 | 點閱數: 42

一、依據本府觀光旅遊局 115 年 4 月 9 日南市觀風字第 1150489404 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安全的水域遊憩環境及強化相關水域安全,維護從事水域遊憩活動之安全,惠請各校落實權管水域安全措施檢視作業。

三、為落實水域遊憩活動安全宣導,交通部觀光署除建置各種水域遊憩活動操作安全宣導短片外,有關水域遊憩活動管理之相關法規及各管理機關所作的活動禁止或分區限制規定,該署業於行政資訊網設置專區「業務資訊-觀光法規-水域遊憩活動」(https://admin.taiwan.net.tw/businessinfo/FilePage?a=112 供查詢,將相關水域遊憩活動之禁止、限制與注意事項及公告文件刊載於網頁上,並即時更新資訊。

四、請各校辦理水域遊憩活動時,選擇合法營業登記場域。為維護從事水域遊憩活動之安全,請於舉辦各類水域遊憩活動時,應確實掌握天候狀態、現場安全防護及緊急救難措施,並加強水域遊憩活動安全宣導及必要之演練;轄管之水域遊憩活動區域,應於主要入口處、明顯地點豎立相關管理規定告示牌,以利民眾知悉據以遵循,並應加強巡查工作及違規勸導與舉發,以落實水域遊憩活動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