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 112 年 7 月 13 日台管業一字第 1121735531A 號函辦理。
二、現行委託之代收代付銀行為臺灣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及第一商業銀行,為服務偏遠地區領受人及支領新制一次性退撫給與之便利性,考量中華郵政分支機構分布全國各偏遠地區,且其儲戶普及性高等條件,爰增列委託中華郵政辦理本基金代付業務。
三、符合申請撥入中華郵政帳戶資格者,相關作業規定說明如下:
(一)適用範圍
1、偏遠地區退撫給與領受人(不限支領退撫給與種類)。
2、支領新制一次性退撫給與者:包括一次退休(職、伍)金、一次撫卹金、遺屬一次金、發還原繳付基金費用、資遣給與、未併計年資退費等。
(二)本市偏遠地區適用範圍為大內區、楠西區、南化區、左鎮區、龍崎區。
四、本案相關資料均登載於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項下,供自行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