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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楊凰容 - 教務處 | 2026-03-11 | 點閱數: 128

一、依據南市教課(一)字第 1150135263 號函辦理。

二、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規定,自 111 學年度起本土語文/臺灣手語課程於各教育階段逐年實施:國民小學階段列為部定課程必修,每週一節課;國民中學階段為七、八年級部定課程,每週一節課,九年級列為彈性學習課程選修。援上,部定課程實施之本土語文/臺灣手語課程,不得以彈性學習課程安排。

三、本校 115 學年報到之小一新生,應於新生報到時,填寫本土語文類別之調查,作為開設本土語文課程之依據。

四、基於本土語文學習之持續性,考量多數學生均維持原選習之語別,且延續性學習有利提升學生學習成效,並加深學生對語言學習之興趣,舊生以原選習語別為原則,倘修習該語別一年以上之舊生,因配合家長(家庭)母語轉換需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有轉換選習語別時,請到指定連結填報變更申請表單,待本校收到申請,會再發給學生「本土語言選修更改申請表」,請家長簽章同意後繳回教務處。

五、確定變更選習課程後,需上完一學年,中途不得變換課程。

六、本土語文申請變更連結網址:  https://forms.gle/Wve3fo9Ua2arC6qp8

七、申請變更時間:即日起至 115 年 4 月 30 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變更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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