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臺南市 113 年度『國民中小學閱讀推動計畫』徵選實施計畫」(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8 月 28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110631 號函暨 112 年 9 月 5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119629 號函辦理。
二、為有效啟動閱讀推動策略,提升學生閱讀興趣與成效;營造兒童閱讀情境,讓閱讀融入學習經驗及生活脈絡;培養兒童閱讀能力,奠定終身閱讀的習慣與興趣;建立校園優質閱讀氛圍,提昇學校推動兒童閱讀效能,爰辦理旨揭計畫。
三、計畫相關徵件訊息如下:
(一)實施期程:自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申請資格: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分以下類別申請,由本局審查後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校數,擇優推薦,每校最高補助 2 萬元整。
(三)申請補助項目:
1、辦理閱讀與寫作營隊等活動。
2、推動「班級讀書會」。
(四)預計收件:計畫發布起至 112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三),本市初審承辦學校為長安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