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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昭慶 - 教務處 | 2024-03-29 | 點閱數: 18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 113 年 3 月 13 日客會傳字第 1136800074 號函
辦理。
二、旨揭歌曲係該會邀請 13 組客家創作音樂人結合客庄中小學
駐校創作,於校園傳唱,讓學生同儕間一起練唱沈浸於客
家音樂之中,也提升大家對母語及在地文化的認同,共創
共演成果發布後中引起許多回響,為擴大推廣效益,業徵
得創作者同意無償提供使用。
三、為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之精神,期藉由客語歌曲播放推
廣,促進客語多樣性表現,全面提升客語露出比例。
四、檔案請至網址 https://edoc-attach.hakka.gov.tw/dl/dl1
/dli100.aspx 以客家委員會發文字號及發文日期下載,識
別碼: RBJK9NT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