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 111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
二、研習目的:建立本市教學輔導人員之專業,提供初任教師心理支持與促進教學專業,同儕合作解決教育問題,實踐良師典範的支持力量。
三、研習對象:本市共學輔導員及各校薪傳教師請依專業需求報名參加,其他需求增能之老師亦鼓勵參加。
四、研習規劃:本課程為「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三類專業回饋人才培訓」之「教學輔導教師」、「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必修課程,參與者可作為培訓認證作業相關證明。
五、研習時間場次如附件,即日起至各場次開課前,請至學習護照完成報名。
六、檢附「研習計畫」,請惠予研習講師、工作人員及參訓人員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排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