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 馬櫻芬 - 學務處 | 2023-06-29 | 點閱數: 84

1.依據「臺南市體育獎助金發給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2.本市 112 年體育獎助金申請日期自 112 年 7 月 1 日至 112 年 7 月 31 日止,請務必於規定期間內至本局官網「體育獎助金」(https://sports.tainan.gov.tw/html/main )線上填報,逾期未申請者視為放棄,不再受理申請。

3.系統產出之申請單相關佐證資料依序裝訂,於 112 年 7 月 21 日(星期五)前送至學務處體育組,逾期請個人送件提出申請

4.申請人為本市各級學校學生及教練者,請統一由所屬學校彙整後送件申請(應屆畢業生可由原校申請);其餘由本市體育總會各單項委員會、體育團體或個人送件申請。

5.學校單位請統一點選「團體申請」,不同競賽種類請分開繕打,俾利後續審查委員分類審查

6.檢附相關申請文件各 1 份供參。
 

 

注意!!!!!!!!!
1.若要由本校(團體申請)的同學,務必於 07/21 前,備妥全數相關資料,繳件至學務處體育組。

2.需後續作業處理,因此超過時間繳恕不受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