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113 年 5 月 3 日南市警少字第 1130274117 號函辦理。
加強宣導校園安全以下六大注意事項:
(一)不要單獨太早到校或太晚離校,避免單獨留在教室。
(二)配合學校作息,避免單獨至校園偏僻的死角,必須前去時,務必結伴而 行;不單獨上廁所,及其不進出危險場所。
(三)不行經漆黑小巷或人煙罕至之處。
(四)出現在校園裡的大人,身上都應掛識別證。在校遇陌生人或可疑人物, 自稱是師長或親友者,都應隨時注意自身安全,切勿聽信他的要求,繳 交金錢或接受他的要求離校。遇行跡可疑者立即反映。
(五)遇陌生人問路,可熱心告知,但不必親自引導前往。
(六)遇特殊狀況應即報告同學或師長,以便作適當處理。如果發現陌生人一 直跟隨,快速跑開,大聲喊叫,吸引其他人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