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應徵資格:
(一)本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
(二)實際擔任教學工作 3 年以上。
(三)近 3 年內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甲等)。
二、調用時間:以公假方式支援本局業務,以全時調用為原則。調用期間為 113 學年度(報到日起至 114 年 7 月 31 日),調用期滿工作成績考評合格者,得繼續調用。
三、工作地點及調用人數: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新興國中內)2 名;工作內容:辦理特殊教育相關業務等。
四、報名方式:有意願者填具報名表並完成核章後,請於 114 年 1 月 10 日(星期五)前將文件掃描成 PDF 檔,逕以電子檔(含 EXCEL 檔及 PDF 檔)寄至 bochan@tn.edu.tw ,特幼教育科黃玟萍小姐收,爾後將個別通知面試。倘資料及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面試。
五、檢附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報名表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