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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楊凰容 - 教務處 | 2025-03-10 | 點閱數: 705

一、依據本市新營區新民國民小學 114 年 2 月 25 日新民小教字第 1140009173 號函辦理。

二、送件日期及地點等評選內容請詳參評選計畫,並請於期限內報名,以維護送件者權益。

三、校內收件截止日期: 114 年 3 月 26 日(三)

四、參加作品:

(一)作品形式:不限媒材(以獨立製作的自我表現之平面作品為主,立體作品請勿送件。) 每一學生限參加一件。

(二)規格:媒材與形式不拘的平面作品,紙張大小以四開( 54cm.x39cm.)為原則,不得裝框、捲軸或塑膠袋裱裝,水墨畫襯貼在四開圖畫紙上,貼畫媒材高(厚)度 0.2 公分( 2mm.)為限。

(三)表現題材:依下列主題內容自行命題創作

1.自由創作:以兒童積極經驗與感受、想像、觀察體驗、地方特色、時事議題…等自主性表現為主,自行命題自由表現。

2.原住民族文化特色:以原住民族地區環境特色與生活體驗、人文活動祭儀、文化傳承…等,自行命題自由表現。

(四)參加數量:

1.園組:包括公、私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每各主題作品以5件為限。

2.國小6: 1~6 年級各一組,包括公、私立國小、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60班以下學校各主題各年級組別作品以10件為限,61班以上各主題各年級組別作品可增加至 15件。

3.國中組:包括公、私立國中、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學國中部、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30班以下學校各主題作品以10件為限、31班以上各主題作品可增加至 15件。

()作品標籤統一規格以A4大小為主(附件 1)。一式二聯,請以電腦打字填入各欄,手寫請以正楷書寫(字跡潦草、辨識不明者,不予評選)貼在作品背面右下角

      (指導老師限填一人)。甲聯實貼,乙聯浮貼於甲聯上(甲、乙聯資料請確實填妥一致)。

<中華民國第 56 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臺南市評選實施計畫取消集體創作收件,修正計畫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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