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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馬櫻芬 - 總務處 | 2025-04-16 | 點閱數: 263

公告事項

比價名稱:財產報廢品乙批。

數量規格:如估價明細表。

投標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願意參加本校財物標售者。

領取標單日期:自 114 年 4 月 15 日至 114 年 4 月 21 日止每日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止向

  本校總務處領取,每人限領壹份。

決標方式:訂有底價最高價者得標。

開標日期:民國 114 年 4 月 22 日上午 9 時整在本校小會議室公開開標。

本校依現況點交,得標者須於假日自行雇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