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5 年 3 月 27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52600744 號函
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學生參與國
際藝術競賽,以提升藝術涵養與專業能力並拓展國際視
野。
三、 115 年補助國際藝術競賽項目及對象如下:
(一)本案所指國際藝術競賽或頒獎活動,其參賽者國家數至
少來自 3 國(含)以上為原則者,並以 115 年度舉辦者為
限。
(二)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具中華民國國籍,申請期間就讀於高
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出國參加國際藝術競賽或
領獎者;以線上形式辦理之音樂類或舞蹈類競賽不予補
助。
四、申請期間自 115 年 5 月 4 日至 115 年 8 月 20 日止。請貴校將申請
文件及應繳資料,依限函送本局彙整,逾時送達或資料不
全者,概不受理。
五、有關國際賽會訊息,參考資訊如下:
(一)美術類: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獎
勵要點第五點相關競賽列表及設計戰國策網站國際競賽
訊息( https://www.moe-idc.org/Competition )。
(二)音樂類: https://www.wfimc.org/ 、 https://www
alink-argerich.org/網頁相關國際競賽訊息。
(三)上開競賽訊息僅為參考,係鼓勵學生多方參與國際賽
事,所提供之資訊不作為審查唯一標準。
六、檢附計畫書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