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3 月 24 日臺教學(一)字第 1122801416A 號函
辦理。
二、表揚對象:上年度積極推動生命教育工作且具特色之學校
及績優人員。
(一)特色學校獎:積極推動生命教育工作成效卓著、具推動
特色且足為楷模者。
(二)特殊貢獻人員獎:長期致力於生命教育工作之推展,對
生命教育工作政策規劃、執行及推廣具重大貢獻且足為
楷模者。
(三)績優人員獎:學校教職員工從事生命教育工作表現優異
且足為楷模者(不含各級學校校長))。
(四)優秀行政人員獎:對生命教育政策規劃及執行有具體顯
著或持續性貢獻之各教育主管機關行政人員。
(五)曾接受本獎項獎勵或表揚之學校或個人 3 年內不得薦送,
薦送學校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單位)應審慎查核,
受推薦人員不得曾有違反教師法,經議決解聘、不續
聘、停聘或資遣之情形。
三、遴選表(附件 2 之附表 3)含相關補充資料以 A4 格式撰寫 30 頁
為限(109 年至 112 年校園事件處理情形資料不列入篇幅頁數
計算),無需膠裝,依序排列後以長尾夾固定即可,其他相
關說明詳「初選薦送名額一覽表及填表說明」。
四、應備資料摘要如下:
(一)遴選表(附件 2 之附表 3 , 1 式 3 份)。
(二)資料提供同意書(附件 2 之附表 4 , 1 式 3 份)。
(三)書面佐證資料(1 式 3 份)。
(四)上述資料暨照片之電子檔光碟(1 份),電子檔整理原則詳
「初選薦送名額一覽表及填表說明」(附件 2)之評選薦送
提醒事項暨檢核表。
五、請於 112 年 5 月 31(星期三)下班前將資料寄送至中西區協進
國小輔導室吳嘉峻主任(地址: 700 臺南市中西區金華路 4 段
17 號)。
六、本表件格式電子檔案請逕至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網站「重要業務專區/業務資料下載/素養教育專區/生命教
育」下載使用(網址: https://reurl.cc/RvYj5e),標題
「112 年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評選薦送表
件」。
七、本局為鼓勵本案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參與初選,訂定特色亮
點計畫經費申請補助,詳閱本局教育公告編號 214126(諒
達)。
八、檢附「112 年度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遴選表
揚實施計畫」(附件 1)、「初選薦送名額一覽表及填表說
明」(附件 2)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