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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周志斌 - 輔導室 | 2023-06-26 | 點閱數: 139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臺南市中西區進學國民小學112學年度舞蹈藝術才能班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 依據:
    、教育人中小學兼教師聘任級中等以教師等有關規
  • 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類別

代理職缺

教授科目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聘期

舞蹈

懸缺

舞蹈

2

2

112/08/1-113/07/31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 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 舞蹈藝術才能班術科教師,需具備實際舞蹈教學、編舞及帶領舞蹈團隊之能力。經甄選錄取代理教師需協助行政工作、搭配相關科目課程、擔任競賽、表演活動指導及帶隊老師。
  • 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 報名資格
  • 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 資格條件:

1次報名資格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尚在有效期間者。

2次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次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 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 一次公告時間:112626日(星期一)至11276日(星期四)
  • 公告方式: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 https://www.tn.edu.tw

本校網站 https://www.chps.tn.edu.tw/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 http://104.tn.edu.tw/Jlist.aspx

  • 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

 

  • 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 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或第3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

1次招考

報名日期

112626日(星期一)至112630日(星期五)

每天上午8~12 例假日不受理報名(逾時恕不受理)

2次招考

報名日期

11274日(星期二)上午8~12(逾時恕不受理)

3次招考

報名日期

11276日(星期四)上午8~12(逾時恕不受理)

  • 地點:本校輔導室。
  • 應繳交證件:將送件資料親送本校,不接受郵寄報名,資料務必由本校簽收,未於報名時間截止前簽收者,恕不受理。送件資料請含:

(一)報名表1

(二)國民身份證正本查驗,影本1

(三)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正本查驗,影本1

(四)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1

(五)現代舞或即興創作試教教案13

(六)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1

  • 方式:檢附報名文件現場報名。
  •  甄選日期及地點
  • 日期:

1次招考甄選日期

11273日(星期一)上午9

2次招考甄選日期

11275日(星期三)上午9

3次招考甄選日期

11277日(星期五)上午9

  • 應試人員請於甄選日期上午830分親自至本校輔導室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 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採書面審查暨口試及試教甄選

(一)書面審查後擇優通知參加口試及試教。

(二)口試及試教序號依書面審查合格名單序號排定,並由工作人員依序唱名進場。

(三)口試及試教開始時,經正式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四)口試時間每人5分鐘(4分鐘響鈴一次,5分鐘響鈴兩次),試教每人10分鐘(9分鐘響鈴一    次,10分鐘響鈴兩次)

二、試教(60%)

   (一)範圍:

        1.術科試教:請事先編寫六年級現代舞或即興創作教學教案(一節40分鐘),並試教7分鐘。

        2.自選舞:請自選現代舞或即興創作,搭配音樂自編3分鐘。

   (二)時間:每人每科10分鐘。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試教人員需準備教案3份予面試委員。

  三、口試(40%)

   (一)範圍:以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為主。

   (二)時間:每人5分鐘,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

  四、總成績相同時,以口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其次依試教平均成績排序。經由本校教評會審查同意後擇優聘任 (未達平均成績70分以上不予列入正取及備取名單)

  • 甄選結果公告、通知、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
  • 甄選結果公告:本校甄選委員會審議甄選結果,以電子郵件寄發個人成績給考生。

1次甄選結果通知

11273日(星期一)下午2

2次甄選結果通知

11275日(星期三)下午2

3次甄選結果通知

11277日(星期五)下午2

  • 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1次招考成績複查

112年 7 月 3 日(星期一)下午 3 時前

2次招考成績複查

112年 7 月 5 日(星期三)下午 3 時前

3次招考成績複查

112年 7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3 時前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准考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輔導室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 甄選結果公告:錄取名單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1甄選結果公告

112年 7 月 3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

2甄選結果公告

112年 7 月 5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

3甄選結果公告

112年 7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

  • 錄取人員報到:第1次招考錄取人員須於11274(星期二)10:30到本校接受教評會審查,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第2次第3次招考錄取人員受教評會審查日期另行通知。報到時,請攜帶身分證正本及影本正反面、教師證正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正影本、郵局存摺影本、照片一張。
  • 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http://www.chps.tn.edu.tw/)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胸部X光檢查合格證明),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7條、第8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申訴專線電話:06-2133007-850(輔導室)

六、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06-2133007-850 (輔導室)

七、考試相關事項:06-2133007-850 (輔導室)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